退換貨政策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5 月 4 日

[公司全名]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營運之「樂廚商城」(lechefshop.com.tw)秉持讓您安心購物之原則,特訂定本退換貨政策。請於申請退換貨前詳閱以下條款。


一、消費者七日鑑賞期

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規定,您於本網站購買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 7 日內,得以原包裝完整、未經拆封、未影響商品價值之狀態,申請退貨。

請注意:七日鑑賞期為猶豫期並非試用期

二、不適用七日鑑賞期之商品 ⚠️

依據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下列商品收件後不得申請退貨

  • 冷凍食品、冷藏食品、生鮮食品:基於食品衛生與安全考量
  • 客製化商品:依您要求量身訂做、特殊規格之商品
  •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
  • 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
  • 個人衛生用品、貼身物品
  • 依商品性質受新鮮度影響或易變質

樂廚商城販售商品多為冷凍 / 冷藏食品,請於下單前審慎確認規格、口味、數量。收件後恕不接受退換貨

三、可申請退換貨之情況

若收到商品時有下列非人為造成之問題,請於收件後 3 日內聯絡客服處理:

  1. 商品瑕疵:包裝破損、商品變質、商品與訂單不符
  2. 配送錯誤:寄錯品項、寄錯數量、寄錯收件人
  3. 運送途中損壞:經本公司確認確為運送過程造成
  4. 請務必保留

    • 完整商品包裝
    • 訂單明細、發票
    • 商品問題照片(建議多角度拍攝)

    四、退換貨流程

    Step 1 — 聯絡客服

    • 來信 [客服信箱]
    • 或來電 [客服電話]([服務時間])
    • 提供:訂單編號、會員姓名、退貨原因、商品問題照片

    Step 2 — 客服確認

    • 客服將於 1-2 個工作天內回覆
    • 確認退換貨資格、安排取件或寄回方式

    Step 3 — 商品寄回

    • 由本公司安排物流取件,或您自行寄回(運費負擔依退貨原因而定)
    • 食品商品請保持冷凍 / 冷藏狀態寄回

    Step 4 — 商品驗收

    • 本公司收到商品後進行檢驗
    • 驗收通過後 7-14 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

    Step 5 — 退款

    • 信用卡付款:刷退至原信用卡
    • ATM 轉帳:退款至您指定帳戶
    • 超商付款:退款至您指定帳戶

    五、退貨運費負擔

    退貨原因 運費負擔
    商品瑕疵、配送錯誤、運送損壞 本公司負擔
    您個人原因(不喜歡、買錯)* 您負擔

    *僅適用於非冷凍/冷藏食品;冷凍/冷藏食品本即不可退換。

    六、退款方式與時程

    • 信用卡:刷退至原信用卡,依發卡銀行作業約 14-30 日反映於帳單
    • ATM 轉帳 / 超商付款:本公司於 7-14 個工作天內匯款至您指定銀行帳戶
    • 貨到付款:以本公司核對之銀行帳戶退款

    七、發票處理

    • 退貨完成後,本公司將依規定開立發票折讓單作廢發票
    • 紙本發票請隨退貨商品一併寄回
    • 電子發票將自動於系統作廢

    八、其他注意事項

    1. 本政策若有未盡事宜,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    2. 本公司保留修訂本政策之權利。
    3. 如有疑問,請聯絡客服 [客服信箱] / [客服電話]。
    4. 九、聯絡資訊

      • 公司全名:[公司全名]
      • 客服信箱:[客服信箱]
      • 客服電話:[客服電話]
      • 服務時間:[服務時間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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